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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两类困难残疾人可获康复救助

时间:2021-05-19 08:48:24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日前,滁州市残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滁州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根据该实施办法,今年,滁州市将为528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792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据介绍,滁州市今年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两大类。其中,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的目标任务是为全市528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市、区)财政按8:2分担,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县级财政部门计划6月底之前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目标任务是为693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53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46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所需经费省财政补助7200元/人,市财政补助4800元/人,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统筹解决;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项目经费由市财政按照各县(市、区)承担的任务数,依据省、市财政补助标准,拨付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全媒体记者 李志情)

来源: 滁州日报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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