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上街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时间:
2024-04-29 16: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实施以来,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4月24日,贵池区司法局墩上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 厚植家国情怀。司法所长带领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系统学习并逐条解读了《爱国主义教育法》条文,同时讲解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党和国家的艰辛奋斗历程。社区矫正对象从内心深处意识到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刻地领悟到今天的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激发了他们的爱国情怀。 坚定理想信念。社区矫正对象要遵纪守法、服从监管、重新塑造自己、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也是爱国的表现。勉励社区矫正对象珍惜党和国家给予的社区矫正机会,更好的树立服刑意识,更好的遵守监管规定,以便按期解矫,顺利融入社会。 践行爱国行动。矫正对象认真书写学习心得,表示获益匪浅,感受深刻,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服从监管,踏实工作,好好生活,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国家的教育帮助。 此次活动是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课,是对矫正对象的一次精神洗礼,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主义热情,提升了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信员 俞恒孝 江桂林)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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