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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08:13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钱新胜 曹许剑

  今年来,祁门县塔坊镇积极探索 “村级工程合作社建”模式,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通过规范程序自主承建村内公益基础设施工程,在进一步增强村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主体作用的同时,实现了村集体经济更强、工程质量更优、群众实惠更多的“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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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联动,扩宽渠道,让集体经济强起来。坚持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用,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对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30万元以下,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村组道路、广场、水渠、路灯、自来水、简易护坡等村级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鼓励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自主实施。今年以来,全镇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共自主实施村级公益基础设施工程8个,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达140余万元。

  规范程序,强化监管,让工程质量硬起来。镇党委规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承接的项目必须自主牵头实施,不得进行转包,杜绝层层转包带来的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实施前,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工程建设计划、施工方式、材料采购、劳务组织、费用核算、人员分工等相关事宜,并做好会议记录。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审计,同时成立工程监督小组、材料采购小组等,负责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材料采购程序,确保工程质量,8个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建设的项目均高质量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验收。

  全民参与,带动用工,让群众口袋鼓起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优先聘用本村村民参与工程建设,以本村木工、砖工、油漆工等乡土人才等为技术骨干,让群众全程参与工程建设,既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又增加了村民的收入。据统计,塔坊镇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今年带动用工近百人,人均年收入超过6000元。村民 “钱袋子”越来越鼓,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钱新胜 曹许剑)

编辑: 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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