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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0:34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工作是2024年安徽省实施的50项民生实事之一。为规范互助社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工作,近日,休宁县印发了《休宁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规范管理制度》,从五个方面规范“救急难”互助社主动、精准、灵活、高效开展“救急难”救助工作。

  规范资金筹集和管理。建立了以政府补助、集体经济支持和社会捐赠为主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164万元的政府补助资金预计4月底到位。要求每个互助社有1名专(兼)职报账员,负责捐赠资金收缴、救助资金发放,同时委托乡(镇)核算中心一名专职会计负责账务代管,对互助社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规范救助对象和程序。将生活陷入困境的具有本村(社区)户籍,或者具有本村(社区)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纳入救助范围,规范了救助人群。从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发放、结果公示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互助社救助办理程序。

  规范救助方式和标准。遵循分类分档、自下而上、逐级救助的原则,互助社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按照意外事件对申请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申请对象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一般急难情况,由互助社确认发放,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特殊困难的,经理事会研究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规范监督管理和职责。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工作岗位职责,同时县民政局不定期组织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救急难”互助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正,对虚假救助行为依规依纪处理。

  规范救助档案和管理。救助档案按照“一人一档”整理,户档中申请材料要求齐全、完整,户档实行专柜存放,要求做到救助档案规范管理。

  截至目前,休宁县已有161个村(社区)以备案形式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共募集捐赠资金4.59万元,为13户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0.7万元。(宋智光)

编辑: 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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