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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10:34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日前,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塑料污染治理第一次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

  专项行动于2021年1月13日-2月5日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检查阶段,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选派工作人员为组员,分三组对徽州区、歙县、屯溪区、休宁县、祁门县、黄山风景区、黄山区、黟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督查,主要检查禁限政策落实情况、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及专项清理情况、执法监督开展情况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区县具体措施出台情况及工作进展汇报,同时通过现场查看、咨询查证、账物查询检查等进行实地核实。第二阶段为整改阶段,各区县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自查,并根据检查组反馈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将进展情况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市级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将被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在现场检查走访的同时,大力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新《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塑令”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治意识,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共同遏制白色污染,共建绿色美丽家园。

编辑: 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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