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蚌埠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蚌埠 > 社会·民生 > 社会民生新闻

快来提取你的住房公积金 这些“睡眠”账户将被清理

时间:2024-04-26 09:50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对长期封存且未冻结的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相关职工或其亲属、继承人等可办理销户提取。

  据悉,此次涉及对象包括,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已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满6个月以上,且本人未在本地或异地其他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离退休且账户封存的;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相关职工可通过线上渠道或是去线下网点办理。

  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准确的,可登录线上渠道(支付宝、皖事通、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办理销户提取。

  同一人在本市存在2个及以上公积金账户的,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包括:存在2个及以上封存账户、同时存在正常账户和封存账户)。待合并记账完成后,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选择去线下网点办理,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准确的职工或家属,提供提取人身份证、Ⅰ类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提前退休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前),另提供退休凭证。

  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登记有误或不完善的,在缴存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完善身份证件信息后办理相关手续。所在单位已解散、停业的,需缴存职工提供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有关材料(如工作证、退休证、失业下岗证、社保凭证、公积金中心原发放的对账单或查询卡、企业改制合同等原件)至公积金中心市、县业务大厅,核实本人身份后办理。

  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提供身份证、Ⅰ类银行卡原件,缴存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或遗产继承分配公证书等资料,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职工死亡的小额提取(账户余额不超过1万元)可适用简化程序(不提供公证书)。原则上由死亡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无配偶的,由子女或父母申请办理),提取金额转入死亡职工本人账户(若无死亡职工社保卡或其他银行储蓄卡,提取申请人提供银行储蓄卡)。办理提取人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与缴存人关系的材料;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本人使用手机通过“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注册、登录后选择“转移接续”便可实现异地公积金转移合并;或进入现缴存地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交转入申请,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发起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融媒体记者 陈瑶)

来源:蚌埠新闻网  作者:陈瑶  编辑:汪淳
相关新闻
 
看点
民生
旅游
中安在线蚌埠频道

网站介绍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 2009-2010年度全省广告发布诚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