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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0 01:15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汪乔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统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抓好重点工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8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实现了长三角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全覆盖。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背景下,推进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有利于更好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带动示范作用,共同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共建共享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目前,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已经开展了一些对接合作,但在合作的机制和领域上有待进一步完善拓展。比如:在机制协同上,尚未建立推进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的制度性机制;在制度协同上,尚未形成以长三角为共同主体的政策协同、复制推广机制;在要素流动上,在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方面的政策措施尚存在差距,市场化平台载体的作用有待发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推动长三角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进一步彰显长三角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支持建立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框架下,成立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建立地方定期会商、国家部委支持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互动、信息互通、经验互学,共同研究推进高标准落实中央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增强服务国家战略能级,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片区结对共建,建立人员交流培训、智库资源共享机制,探索搭建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合作平台。

  二是建议支持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协同开展制度创新。针对三省一市自贸试验区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深化改革试点任务和制度创新方面合作,联合赋权、抱团突破,共同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共同担负起“为国家试制度”的战略使命。对单个自贸试验区探索的制度性经验,率先在长三角区域复制推广。

  三是建议支持长三角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发展。发挥安徽自贸区在科技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的优势,主动与沪苏浙自贸试验区协同优化产业链布局,对科学中心建设、高端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重点支持,协同推进区域产业强链补链,共同打造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建议支持构建要素流动更加便捷的“开放通道”。依托自贸试验区率先探索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路径,在促进资本、数据、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方面先行先试,构建区域一体、内外畅通的统一大市场,加快推进港口、机场、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探索服务贸易创新,让人和货物的流动快捷便利,打造面向全球的开放枢纽。加大金融、数字等领域探索力度,促进资金和数据有序跨境流动,在多方位开放合作中共同提升自贸试验区能级。(记者 汪乔)

编辑: 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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