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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31 10:53
  • 来源: 安徽省老龄办
  • 作者:

  宿州市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服务路径,推动医疗与养老在政策、资源、服务等方面有机融合,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一是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全市146家公办养老机构和38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已与所在乡镇的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选派优秀医务工作者32名组成医疗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等服务,并为养老机构需要救治的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是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出台《关于推进“医养康”三结合的通知》,在基层创新推广实行“医养康”三结合模式,卫生健康 、民政、残联三部门资源整合共享,建设综合性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包括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护等服务。每年在全市打造10个乡镇卫生院或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医养康”综合示范点,目前我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5家。三是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定期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组织各机构信息员参加医养结合监测信息上报录入培训及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积极改造网络硬件技术,通过申请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实现远程诊疗指导和在线复诊。
  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一是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制定《宿州市医养结合机构筹建指导书(试行)》《宿州市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一个窗口”流程表》,对我市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全面施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确保申办人“只进一扇门”,审批登记程序得到简化。二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提供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三是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组织全市25家医养结合机构对照《安徽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抽调三级综合医院负责院感、质控等相关技术人员,对25家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将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对医养结合服务过程进行督导,年终对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2021年宿州市本级拨付运营补贴400余万元。一是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不低于2000元每张床位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予以补助。市级在安排省级当年社会养老服务资金时按新增床位每张1000元予以拨付。二是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达标并已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提高10%。三是贷款贴息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养老机构内新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每个医务室(护理站)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优化保障政策。一是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价格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二是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生活方式健康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居家老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定期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1%。三是加大意外伤害保障力度。全市政府出资547.3万元,为困难五保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效地减轻老年人及家庭经济负担。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5家,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共4256张,入住老年人数2068人,其中轻度失能人数456人,重度失能人数1036人。全市2家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11家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为省第四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颁发授予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医养结合示范中心”荣誉称号,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为基础,医疗护理为补充,与临终关怀相衔接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健康养老体系逐步建立。

编辑: 代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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