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安徽新闻 > 民生社会

  • 2020-05-25 10:40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互联网医疗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一种健康医疗服务。随着我国相继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及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出台,推动了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以及预约诊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发展,但“互联网+医疗健康”诊疗的发展仍未受到重视。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可以说是互联网医疗发展的一剂催化剂,让这个特殊时期的诸多就诊患者出于管控和自身安全等种种因素,加大了对互联网医疗的需求。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处方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引导患者特殊时期就医导向。公立医院多数在疫情期间,以实体医院为依托,设立了互联网医院,集问诊、处方、支付及药物配送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了对患者在线看病、网上配药、送药到家等服务,但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或常态化发展,仍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1.缺少明确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项目、诊疗范围,使公立实体医院为基础的互联网医院发展受到困惑,对进一步发展往往处于观望状态。

  2.互联网医院的设置问题、监管问题,如何考核,等等。

  3.互联网医院的服务价格以及如何与医保对接,如何确保医保基金的交易安全和真实性,医保基金结算问题、医保部门如何履行好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医保基金安全等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建议:

  1.国家主管部门制订出台更为详细的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互联网医院医师执业注册条件、诊疗项目范围和诊疗活动等方面。制订严格互联网医疗物价标准、医保支付标准以及支付范围,才能有序推动互联网医院发展。

  2.互联网医院的配置与监管,应该结合行政分区,区域性统筹规划设立互联网医院,避免过多设置造成浪费以及恶性竞争。同时必须建立区域(或以省市为单位)统一监管平台。互联网医院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必须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信息化手段严格监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3.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程序。为保证互联网医疗服务新业态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底线,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程序申请设置。

  4.互联网医院的法律责任关系。独立与实体医疗机构之外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医院,独立作为法律责任主体;实体医疗机构以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时,实体医疗机构为法律责任主体。

  5.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互联网医院用信息技术下沉优质医疗资源的方法,提升区域医疗水平的均等化水平,解决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的难题,是深化医疗改革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当对以实体医院为依托设立的互联网医院应纳入实体医院的考核体系中,与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等结合起来,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随着我国人民医疗健康意识的日益提高,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居民收入的增加,预计我国互联网医疗市场规模或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同时,随着大数据分析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医疗技术有望降低病患的医疗成本以及缩短传统诊疗程序,进一步减轻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财政负担。

编辑: 
推荐阅读
智慧新生活:无形之助,最为暖心


发布于2024-05-16 00:48:07

安徽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


发布于2024-05-15 20:42:06

热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