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政协召开“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月度专题协商会,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新安江模式”在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推广,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丽家园作出政协贡献。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各位委员,同志们:现在召开“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月度专题协商会。这个重点协商课题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同志和省政协副主席牛立文同志共同领衔实施,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省政协人资环委、省农工党共同承办,省文化和旅游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黄山市政协协办。

大家通力协作,认真谋划方案,组织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参加单位和专家学者赴省内外深入调研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征集会议发言,撰写调研报告,打磨综合建议,为会议协商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天,周喜安副省长率省直8个部门的同志到会听取意见,与大家沟通交流,一会还要作回应讲话。

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省政协副主席肖超英、孙丽芳、郑宏和秘书长车敦安,省政府副秘书长孙东海,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代表人士,省政协机关厅室委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及对口专委会负责同志。会议还邀请了全国政协机关在舒城县挂职的3名同志参加。

本次会议共有8项议程,下面依次进行。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牛立文副主席作主题发言。

【省政协副主席牛立文】2010年10月,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率队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2011年2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皖浙两省要着眼大局,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由此拉开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大幕。2012年,在财政部、原环保部等部门协调下,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正式启动,已经完成两轮共6年试点,2018年开始第三轮3年试点。

安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基础上,2014年建立首个跨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6月,出台《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明确了2020年实现生态补偿全省地域全覆盖、生态领域全覆盖、不再分域分区试点、限时完成的工作总目标。目前,我省已全面推进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启动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湿地、耕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也得到积极探索。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在全省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关键时间节点,广纳贤智,凝心助力。下面结合前期调研中了解到的部分情况,我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

去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首次阐释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进一步拓宽补偿领域和地域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典型示范和重要实践。

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地区和部门依然存在着大局观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补偿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重视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轻视整体利益和全局利益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譬如,对生态资源存在着免费消费心理;有的认为生态补偿仅仅是一种补助;还有的认为生态补偿是一种赔偿;对生态补偿的理论和实践内涵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在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行动中,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观、整体观、历史观,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过程中,努力实现既要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又要山水变金银永续发展。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把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作为健全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具体行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在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中,成立自然资源专门管理部门,把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资源作为一种有价的资源来保护。生态补偿逐步由实践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这是一种新型的治理制度,是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体现了“自然生态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新观念,凸显自然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自然生态资源使用从无偿向有偿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作用,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生态领域的公平正义。但现阶段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尚未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立法还比较滞后,多是靠高层政策推动,推动力度明显不够。建议我省在立法领域先行探索,制定地方生态补偿条例,把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

三、认真提炼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为其它生态领域和区域的生态补偿提供更好的指导。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以来,我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生态和经济等效益,为形成“新安江模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如果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点究竟体现在哪些地方,总结提炼的还不够。新安江流域的生态补偿主要是水环境生态补偿。在水环境领域,我省在大别山区、滁河流域和各地市地表水断面都已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效果也不错,但空气、耕地、森林、湿地等领域全省各地区情况各异,在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两个全覆盖、限时完成”的目标导向下,不宜再纠结于在这些领域是否再分类试点,而应加强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系统总结提炼,既注重共性也注重个性,更好地设计出适合每一个重点生态领域和生态区域的补偿模式与计算办法。

四、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在组织保障方面,要发挥“组织起来”的优势。生态补偿涉及水、林地、湿地、耕地、空气等生态领域,管理体制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目前各部门间整体协调力度还不够强,应尽快建立健全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重点生态领域和区域生态补偿工作。

第二,在沟通协调方面,要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生态补偿涉及保护者、受益者和第三方等多方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补偿,各方都较难达成一致意见。应尽早考虑如何进一步地加强有效的协商平台与机制建设,统筹考虑公平性、责任承担和利益平衡,找到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

第三,在资金投入方面,无论是算政治账还是经济账,各个利益方都要“舍得花钱”,合理分摊生态补偿成本。目前生态补偿的财政资金额度太小,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相比较,杯水车薪。补偿受益面也比较狭窄,主要是生态治理投入,对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其它方面补偿很少,群众获得感还不明显。另一方面,补偿方式也比较单一,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应大力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利益共享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补偿资金动态增长机制,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受益面,让生态保护区群众感到“保护生态不吃亏”。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及土地林地使用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等交易政策机制创新。

第四,在舆论导向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掌握话语权。关于生态补偿的社会知晓度目前还不高,应以鲜活的接地气的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为抓手,加大生态补偿方面的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补偿的自觉性,更好地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发言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中安在线作网络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中安在线记者、主持人王冰燕】5月21日起,省政协“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月度专题协商会网络调查问卷,在安徽新媒体集团旗下中安在线网站、中安新闻客户端、安徽手机报、安徽发布微信、微博等各端口,以及省政协微信公众号、本次协商会承办和协办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全方位推送。问卷刊发后,得到广大网友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截至6月13日晚,共收到有效问卷162147份。

下面由我代表中安在线将此次网络议政问卷数据统计分析情况向会议作简要报告。

数据显示,此次参与问卷调查的网友,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最多,占比40.21%,“市民”身份的网友比例为25.7%,其他选项的则相对较少。这说明生态补偿这一议题,专业程度较高,参与问卷调查和给与反馈的群体也相对较为集中,“市民”比例虽不是最高,但说明生态补偿也是部分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

对于了解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最主要渠道,有52.20%的网友选择通过“手机”。这说明手机作为新兴的移动传播媒介,作用更加凸显。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对于我省开展生态补偿的做法和取得的效果,认为“非常满意”的网友占39.56%,“满意”的占47.82%,这两项加起来占比超过85%。“一般”的占12%,“不满意”的只占0 .62%。这说明,省委、省政府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群众肯定。

具体来说,我省生态补偿工作开展以来,在哪些方面成效明显?在问卷调查中,有80.22%的网友认为是“生态效益显著增强,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75.62%的网友选择了“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两项占比较高。此外,选择“生态旅游得到较快发展”的占61.83%,选择“群众收入增加,获得感、幸福感增强”的网友占42.33%,选择“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的占46.93%。这说明网友们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改变、身边人环保意识的提高,感触更深,体会更真切。

在我省推广“新安江模式”中,网民比较关心哪些领域和区域?从数据看,占比最高的是“水流”和“空气”,分别为80.77%、67.82%,其他各选项的百分比差距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网民对于一个地方生态环境好坏的感受,更多来自于空气是否清新、水流是否清澈无污染这样的直观感受。其他选项所示的领域,无法单凭感官判断,在其区域影响范围内的人群才较为熟悉了解。

根据问卷调查,“新安江模式”的各项亮点品牌工作,在网友中,知名度最高的是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PPP项目,选择该项的网友占72.7%。占比低于40%的有“生态美”超市、生态红包、绿色发展基金这三项。

在网民关心的生态补偿问题中,关心“生态保护者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的最多,占比72.42%,“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生态补偿标准体系、生态补偿政策法规建设”各项基本为60%—65%,选择“企业搬迁补偿”的为37.46%。这表明,网友更多关心生态保护者的生产、生活,以及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使用等方面,企业拆迁补偿因影响面较窄,范围不大,网友关注度较低。

对于我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中的主要问题,70.89%的网友选择了“保护和发展的矛盾较大”,64.2%的网友选择“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地区和部门利益冲突”占比54.73%,“补偿领域不全,推广力度不大”占比47.63%。这说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着来自资金、保护、发展等多方面的压力和瓶颈。

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如何改进创新?网友的选择多倾向于共建共治机制、产业发展合作、生态补偿长效化方面。根据投票数据,“建立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机制”、“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运行”、“加强生态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三项均得票70%以上。“加强对生态保护地区技术、人才支持”占比67.96%,“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等方面对接合作”占60.16%,“探索异地开发模式,共建产业园区”占50.69%。

围绕全面推广“新安江模式”,政府部门还应当加强哪些方面的具体工作?对于这一问题,网友的选择集中在前四项,选择“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补偿工作宣传”的占77.15%,选择第二至第四项的,占比都在70%以上。这也说明并印证了,网友对政府部门下一步工作的期盼,与当前存在的短板问题相契合。加强政策指导、强化资金保障、拓展试点领域、加大宣传力度等将成为下一步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最后,在【我有话说】一栏中,网友们直面当前存在的环保现状,提出疑惑、抛出问题。

网友“小江同学”提出,“作为新安江上游居民,我认为垃圾分类做得非常不够。什么是垃圾分类?我们这边多数人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政府在这一块也没有重视,宣传力度不够。”

网友“台风”反映,在我省农村很多地区的小养殖场,对当地生态破坏情况比较严重,地方政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在提出问题的同时,网友们也给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意见。

网友“区域合作”建议,调动人员、资金、技术等各种要素共同为生态补偿机制做更深远的工作,对生态环境包含的各种因素进行监测和保护。

网友“惟音绕梁”建议,尽快提到立法层面;支持黄山完善新安江试点项目,使之成为科学可持续的生态补偿样板;建立科学的补偿标准;支持生态经济发展;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补偿领域。

以上就是此次网络议政问卷统计情况,报告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委员和专家学者发言。今天共安排7位同志发言。请大家根据调研情况,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首先,请省政协常委、人资环委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同志发言,赵咏梅委员准备。

【省政协常委、人资环委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我发言的题目是《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自2012年起,皖浙两省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7年来,我省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5.9亿元,新安江水质稳定在全国最好水平。经中国环境规划院评估,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达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达64.5亿元。

2014年,借鉴新安江生态补偿经验,在大别山地区开展省内水生态补偿试点,已连续5年达到补偿条件,补偿资金累计达9.56亿,显著改善了大别山区水环境质量,12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达标率100%,六大水库水质良好,保证了六安往合肥输水通道环境安全和水质优良。

2018年,在全省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覆盖121个国省控断面、85条河(湖)。全年共产生污染赔付金1.58亿元,生态补偿金2.46亿元,切实促进了水环境质量的改善。2018年下半年全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依据各市PM2.5和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分别以75%和25%权重计算补偿金额。当年下半年共产生空气质量补偿资金6617.3万元。2018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下降12.1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4.3%。

尽管我省生态补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是受益方和补偿方地位不对等。以新安江流域补偿为例,试点以来,为保持和改善新安江水质,黄山市累计投入130多亿元。关停了170多家污染企业,搬迁90多家企业,拒绝外来投资项目180个。由此可以看出,上游地区付出代价远超所得补偿资金。

二是尚未形成稳定长效机制。去年皖浙两省就第三轮试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多轮谈判,虽最终签署了协议,但除补偿条件更加严格外,其它方面没有创新。且补偿资金随着中央财政资金的退出,补偿力度不增反减,新安江补偿试点的标杆作用呈衰减趋势。

三是缺乏科学生态补偿体系。从新安江流域补偿实践看,生态价值的评估、补偿标准的确定和考核计算方法尚缺乏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技术标准。此外,在大气和生态空间领域,上下游特征不确定或不明显,横向补偿如何实现也有待探索。

四是生态补偿的范围仍需扩展。目前,我省的生态补偿工作主要在林业资源和环境质量领域进行。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我省被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21233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区属于禁止开发区域,不仅丧失很多发展机会,还要承担额外的生态建设成本,但又没有相关补偿机制,亟需在这些区域实施生态保护补偿。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树立生态资源观和价值观。

长期以来,我们只认识到矿产资源的价值特性,而并未真正认知生态资源的价值特性,错误地认为空气也好、水也好,生态环境也好,是自然界天生的,人人都可无偿使用。从而导致很多地方为了发展,不顾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生态平衡。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要牢固树立生态资源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更加主动自觉地推进生态补偿。

二、确定与生态价值相适配的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价值应该包括三方面:一是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直接成本,二是放弃和减少影响生态环境经济活动的损失受益,三是为其他地区创造发展空间的机会价值。现有生态补偿标准只能说是一种补助性补偿,与生态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探索和研究,尽快建立科学的生态价值评估体系,确定与生态价值相适配的补偿标准,一方面,使得保护区的投入能得到回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另一方面,使得受益区珍惜生态环境资源,提高利用水平。

三、推进生态补偿范围向生态功能区扩展。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部分国土被确定为生态空间,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牺牲了发展机会,才换来其他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建议把推进生态空间生态补偿作为推广新安江经验重点方向,从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功能、人口数量3个维度,科学合理地确定生态补偿标准。

四、探索保护区和受益区共享发展新路径。

开展生态补偿对生态保护区和受益区来说是共赢,目前实施的对赌资金补偿,还很难使生态保护区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要站在保护区和受益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高度,探索共建共享共赢新路径。譬如,按不同功能区定位,在产业发展方面,通过共建园区促进保护区经济发展;在基础公共服务方面,加大对保护区扶持力度,逐步缩小与受益区差距,使保护区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请省政协委员,民建阜阳市委副主委,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赵咏梅同志发言,余成林委员准备。

【省政协委员,民建阜阳市委副主委,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赵咏梅】我发言的题目是《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相对于前两轮试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发生很多新的变化。为实现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提以下建议。

一、争取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生态补偿机制是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上下游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从产生的补偿资金看,试点以来已产生45.9亿补偿资金,其中国家层面的补偿达到20.5亿,占到45%。从新安江流域前两轮的试点结果以及我省实施一年多的地表水生态补偿运行结果看,在政府调控下,运行良好,省与省之间基本满意,补偿系统处于良性循环中。但随着国家实行逐步退坡政策,上下游之间直接商谈的效果很难保证。建议争取国家继续参与调控协调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保证跨省之间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健全补偿标准体系。设立补偿条件要尊重事实,充分考虑到流域上下游地区社会公平、环境保护责任和利益平衡。

一是确定合理的补偿因子权重。第三轮补偿试点显著加大了总氮、总磷的权重,下游省份对上游的期望和要求在增加。新安江补偿断面总磷指标2017年度略有上升,2018年仍超过指标的基本限值。权重调整后,若不有效控制总氮、总磷指标,对P值的影响将放大,在不改变补偿条件、基本限值的情况下,P值趋向接近1,这样上游获得补偿的难度在增大。目前,补偿断面处于Ⅱ类偏上标准,继续向好空间很小,持续“保优”难度较大。

二是据实修正水质稳定系数。稳定系数K值从第一轮的0.85调整到第二轮的0.89,第三轮调整到0.90,允许水质波动的空间进一步压缩。新安江上游山区原始森林中存在大量腐殖质,导致河流中总氮、总磷等指标根据自然条件变化产生波动,尤其是如何有效降低总氮指标在全国仍是一道难题。要确保第三轮协议的三年均能达到补偿条件,对水质稳定要求更高,应增加剔除自然条件引起的波动影响才更为合理、科学。

三是将用水量纳入补偿考量范围。水作为一种资源,有着商品的属性,必须充分体现商品优质优价的原则。新安江水量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0%以上,每年向千岛湖输送60多亿立方米优质水。二轮实施下来,平均每年补偿资金6.6亿元,折合到每立方米Ⅱ类水仅0.11元,低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目前下游杭州市城镇居民生活、工业用水的最低价格已达2.9元和4.7元。这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水越多亏虚越大。

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

截至2018年底,黄山市共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生态修复工程等试点项目262个,累计直接投入资金130.8亿元,拒绝污染项目意向投资额近170亿元,优化升级项目510多个。但获得的全部补偿资金仅有39.6亿元,只有投入的三分之一,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第三轮试点的实施,新上项目的建设和已建项目的运行维护仍需大量投入,资金缺口巨大。国家层面的补偿资金取消,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专项等方面也缺乏向新安江流域倾斜的导向和意见,新安江上游为满足水质要求,付出的将越来越多,难以承受,积极性将会受到严重挫伤。

为此,一要提高补偿标准,至少应该达到投入与获得的平衡,并且省级层面的补偿资金仅应该是社会及生活用水的补偿。二要与下游建立供水补偿协议和企业用水补偿基金,并随着用水量的增加而增加。杭州市将千岛湖作为饮用水水源后,可在自来水水费中增加一定的生态补偿费用,对使用新安江水的企业按使用量确定认交额度,对口补偿上游开展污染治理的企业。三要拓展生态补偿领域,建立基于水源涵养、湿地保护、公益林等增加上下游生态服务功能的生态补偿机制。这样可以减轻上游投入治理的负担,使补偿机制更具生命力,更可持续。发言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请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农工党省委专职副主委余成林同志发言,董众兵常委准备。

【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农工党省委专职副主委余成林】我发言的题目是《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加快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在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过程中,保护和发展的矛盾还没有有效破解。

第一,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任重道远。一方面,新安江上游现状水质已触及水质改善的天花板。千岛湖作为杭州饮用水水源地之后,对新安江水质提出更高要求。但我省新安江流域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林相结构单一、水源涵养能力较弱,沿江生态环境脆弱,水质持续提标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为保护流域生态环境,黄山、宣城执行最严格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牺牲了较多的发展机会。流域上下游人均GDP、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经济指标有很大差距。

第二,从生态和产业协同发展的角度看,路径不够清晰。我省新安江流域生态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但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指导性意见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发展模式单一,缺乏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产业品牌效应不强,缺少像“农夫山泉”这样的品牌。

第三,从现有生态补偿机制的角度看,对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的贡献有限。多元化补偿方式尚未形成,仅有资金补偿而缺乏产业、技术等实物补偿,必然导致补偿不足,对上游地区产业发展促进作用不够明显。

我省新安江流域既要承担上游生态使命、履行上游责任,又要抓住上游机遇、争取上游发展,就必须探索生态与产业两翼齐飞的新路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五大体系,就包含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我们理解,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互动互促互融,就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一、促进产业生态化转型。

以生态优先来规划、指导产业发展,统筹规划绿色产业链,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做到结构上适应生态,生产中绿色循环,价值上以生态优势为产业塑牌赋值,赢得和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培育发展资源利用高、生态效益好的新兴产业,进行结构调整转型和种养殖模式升级。创新推进“生态+”精致农业、全域旅游、新型工业,大力开发摄影写生、户外运动、健康养生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有机名优茶、天然饮用水、绿色食品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新型产业。挖掘利用徽文化底蕴,让自然美和人文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二、推进生态产业化运营。

将独特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作为特殊的生态资本来运营,有序开发建设,实现其保值增值,促进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让沉睡的生态高地成为滋润美好生活的源头活水。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市场化经营的方式来提供生态服务,建立起生态建设投入与效益良性循环机制。通过促进生态环境资源扩大再生产的自我循环,为生态建设弥补资金;通过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利用创造更多的就业和收益。丰富生态经济发展模式,打响特色生态经济品牌,探索生态经济持续升级。比如,限制乡村旅游发展的垃圾回收、污水处理等问题,可以运用产业化思维化解,由政府购买服务建设、村集体出资运维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积分兑换机制,也是产业化思维的成功运用。国外很多环保企业开展绿色服务,帮助市民、政府单位等去告偷排污染的企业,这也是绿色产业。

三、完善机制保障。

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大实物补偿,下游段向上游段输送一定数量的产业和技术、传送经验和市场,推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省级绿色发展基金,为生态友好型产业提供资金保障,实现优质自然资产的生态价值,项目收益再流入基金去支持公益类保护项目。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投资周期长、规模大的金融产品,建立健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有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市场融资。创新新安江流域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新安江流域沿江地区共同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探索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发言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请省政协常委,淮南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淮南市委主委董众兵同志发言,黄虹委员准备。

【省政协常委,淮南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淮南市委主委董众兵】我发言的题目是《完善跨界河湖生态补偿机制》。

淮南市借鉴新安江模式经验,贯彻执行《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对全市14个断面实施生态补偿,推动东淝河、焦岗湖等跨市界水体的联防联控工作,先后同六安市、阜阳市就跨市界水污染防治举行会商会议、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积极整治环境问题,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断面设置不合理。跨界河湖的水污染防治是一项流域性的工作,一个断面超标可能是由于多个地区导致的,需要汇水区域内各级政府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因此,合理设置生态补偿断面十分重要。焦岗湖地跨淮南、阜阳两市,涉及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和阜阳市颍上县,常年水面约为40平方公里,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和阜阳市颍上县各为26平方公里、14平方公里,焦岗湖流域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阜阳市颍上县境内和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境内面积各为325平方公里、155平方公里。但是焦岗湖的水质监测断面设在淮南市境内,生态补偿的资金也全部由淮南市承担。除此之外,东淝河、瓦埠湖的汇水区域也包括合肥和阜阳两市,监测断面全部设在淮南市境内,而上游的合肥和六安市却没有对应的入境控制断面。

二、执行标准不一致。省政府与淮南市政府签订的《淮南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十三五”期间淮南市西淝河闸下断面水质目标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但《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把其上游来水的阜阳市济河张扬渡口断面水质目标定为Ⅳ类,上下游水质考核要求不一致,导致上下游水质考核压力不同,不利于双方统一开展水污染联防联控。

三、奖补办法不完善。河流和湖泊奖补水平没有区别,湖泊的标准限值更严,自净能力差、更容易出现超标,水质改善难度更大。比如湖泊的总磷指标Ⅲ类水质标准限值(0.05mg/L)仅为河流Ⅲ类限值的1/4,同样的水在河流监测不超标,流入湖泊就算作超标。水质提升也没有分档补偿,实际上较高水质类别水体水质改善难度更大,由Ⅱ类提升到Ⅰ类比从Ⅲ类提升到Ⅱ类更难。另外,生态补偿和赔付不对等,赔得多、补得少,单个断面污染赔付因子提标1个月最高赔付900万,但是水质提升最多只能获得100万补偿。

四、资金使用办法未出台。省级水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目前尚未出台。从工作实际看,水质不好的地区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如果赔付资金太多,会限制地方治理资金的投入,削弱了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推动力。

五、县区责任难分配。在推进市域内县区间的生态补偿时,越是向下实施越不容易。如淮河干流新城口断面是淮南市和蚌埠市的跨界断面,汇水区域主要在淮南市境内,省级补偿办法实施中可以用此断面考核淮南市流出的水质。但在市级层面难以用这个断面考核大通区、潘集区、田家庵区和经开区,这些县区既有上下游的关系,也有左右岸的关系,由于目前对不同地区的污染排放量和污染贡献率缺少准确的计算方法,难以细化和定量分配各个县区的责任。

为此,提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合理设置跨市界生态补偿监测断面。将跨界河湖的生态补偿断面设置为流域内地市共有考核断面,由各地市根据比例分摊生态补偿资金。或在跨界水体上游增设生态补偿断面,强化汇水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的共同责任。

第二,保持考核标准衔接顺畅。在同一条河流上水质考核要求保持一致,水质目标的设定既能反映水质变化特点,也能达到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将阜阳济河张扬渡口断面的水质目标由Ⅳ类标准调整为Ⅲ类标准,同下游的西淝河水质目标一致。

第三,完善生态补偿办法。区分河流、湖泊补偿办法,湖泊可以多补一点、少扣一点。在断面水质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基础上细分生态补偿的档次,优良水质状况下仍有改善的可以多补一点,并且适当提高生态补偿金的额度。

第四,出台资金使用办法。将省财政扣缴的污染赔付金全部用于不达标断面所在水体治理,弥补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资金缺口。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加强对市级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省级层面要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的实施级别和范围、断面设置的方法和要求,对细化控制断面、计算污染贡献率、科学分配责任比例做出指导。发言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请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淮北市委驻会副主委黄虹同志发言,周海铭委员准备。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淮北市委驻会副主委黄虹】我发言的题目是《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安徽是全国首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省之一,从2003年开始建立补偿基金,经历了从无到有、补偿范围从小到大、补偿资金从少到多的过程,有力促进了森林生态保护和发展。但离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仍有差距。

一是补偿标准较低。现行的《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在保持每年每亩省级公益林补助15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奖补机制,在推动市、县(区)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责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补偿标准远低于商品林和经济林收入,林农对划入公益林积极性不高,影响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周边兄弟省份相比,我省公益林补助标准偏低,如:浙江省公益林基本补偿标准为31元/亩;江西省从2018年起,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统一提高到21.5元/亩。

二是补偿政策不合理。现行政策要求县(区)财政谁拿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高,省、市配套补助就相应提高。对于公益林面积大的山区,县(区)财政相对薄弱,每亩每年能提供的补助标准比经济发达县(区)低,造成省财政在提高省级生态效益补助方面存在“嫌贫爱富”现象。被纳入省级公益林保护的地区一般为生态保护核心区,商业性采伐被严格限制,保护区人工林的采伐、更新、改造等手续比其他林木严格,附近的各类木材加工厂也会因为原料短缺而遇到发展瓶颈,从而影响省级公益林周边经济发展。

三是补偿标准与森林生态效益脱节。影响森林生态效益大小的主要是森林的面积和林分质量。现行补助标准仅仅考虑森林面积这一个因子,对生态公益林的区位、地类、立地条件、树种、树龄等均没有考虑。国家森林公园和一般山区的公益林区位和保护级别是不一样的,一亩高大乔木与一亩茶园或者一亩疏林地发挥的生态效益也是不一样的。

四是现行补偿机制难以撬动社会力量投资发展生态公益林。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大,据测算,每年每公顷可增加经济收入约100元。但我省在碳汇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市场化、多元化机制尚未形成。林业周期长,投资见效慢,投资风险大,社会资本因看不到直接经济效益,投资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不高。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促进地方发展和林农增收。对省级生态公益林周边地区给予更多优惠政策,扶持森林旅游、林下种养殖等特色经济发展,使林农得到合理分成。在补偿标准上,省级公益林要以省级财政补偿为主,额度上以每亩每年50元较为合适,以后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同时要求市、县财政各配套补助省级补偿的三分之一。淮北市2012年提出在全市划出市级公益林,按每年每亩10元标准进行补偿。这一点在健全省级公益林补偿机制时可以借鉴,使更多森林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

二、合理设置补偿方式,更好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可以考虑生态区位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将生态公益林划分若干保护等级,根据等级给予不同补偿标准。再将公益林划分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等种类,根据林地生态效益赋予不同补偿标准。分档分类叠加产生综合补偿值,可以提高林农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也可以引导林农提升林分质量,发挥出森林更大的生态效益。

三、探索激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公益林的体制机制。从源头看,可探索对购买使用煤、石油、天然气、木材等的单位和个人,在购置费中增加一定比例资金,提取为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从使用方看,对能源重点消耗单位,可结合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制定标准,要求能源消耗单位拿出一定额度资金作为生态环境利用补偿费,用于对周边公益林进行补偿,或者直接用于造林、护林、森林抚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提高林分质量,使企业获得更多“碳排放的权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单位和个人通过认建认养、冠名等方式,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言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请省政协委员,池州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池州市委主委周海铭同志发言,於忠祥教授准备。

【省政协委员,池州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池州市委主委周海铭】我发言的题目是《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力度》。

去年《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发布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前不久,我们选择石台县开展调研。该县生态红线总面积为870多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1.9%。石台县享受了一定的生态补偿资金实惠,促进了经济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但是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第一,生态红线补偿机制尚未出台。目前石台县享受的生态补偿仅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禁伐及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各类开发活动受到了严格限制,经济发展受阻,但生态红线的相关补偿机制尚未出台,生态保护入不敷出。另外,石台县的空气质量已经达到“十三五”控制目标,提前完成目标任务,但优良空气质量指标未纳入生态补偿范畴,对石台这样的山区县受益不明显。

第二,生态补偿标准偏低。多年来,石台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禁止和限制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落户石台,为保护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丧失和放弃了很多发展机会。目前石台县享受的生态补偿共3类:2018年中央下达安徽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亿元,其中石台县6000万元;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禁伐补助1460多万元;池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石台县当年获得了400万元。这有限的7860多万元补偿资金难以弥补当年财政缺口,尚不能弥补生态保护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造成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重压力。

第三,生态补偿方式单一。生态补偿主要以资金补助为主,产业扶持、技术援助、人才支持、就业培训等政策、实物、技术及智力补偿方式未得到重视和推广。

中央在划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有关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财政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为确保像石台这样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县域经济和社会全面稳步发展,调动各方保护好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建议参照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力度。

一、尽快出台生态红线区补偿政策。根据生态补偿维护生态公平的目的,任何区域都有开发自然资源、发展经济、获得相应利益的权利,如果为了某一区域的生态平衡而限制另一区域的发展,那么受益地区就必须给予足够的补偿。这就需要对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补偿制度化,以使承担环境保护义务的区域及其居民得到相应的补偿,从环境服务中受益的地区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此应当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生态补偿制度,细化补偿主体与受偿主体,明确受益者和保护者的权责以及各类受益主体履行生态补偿义务。通过对当地政府和居民进行经济补偿,化解利益对立的局面,达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多方共赢的目的。

二、科学确定生态红线区补偿标准。生态补偿范围应覆盖到所有的红线区域,按红线区域面积、功能性质、地方实际财力等,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生态保护地为了保护生态功能而放弃发展经济的机会成本,制定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保护成本损失评估等量化指标和绩效考评体系,明确生态红线补偿标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5.15%。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5.15%以外的红线区域,按每年每平方公里20-50万标准予以生态红线补偿,并逐年提高标准,分年度实施,确保重点生态红线区域县区,达到县级财政收支平衡,基本满足支出需要。对红线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区,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补偿红线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区,支持生态红线区加快发展。

三、拓展生态红线区补偿方式。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如发行绿色债券,建立生态银行、湿地银行,或者引入大型企业,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除资金补偿以外,因地制宜为重点生态红线区提供产业扶持、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多样化横向补偿方式,做活地方绿色经济,使生态环境和经济活动同样具有勃勃生机,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言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请省政府参事,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於忠祥同志发言。

【省政府参事,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於忠祥】我发言的题目是《完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打造环境友好型耕地生态系统》。

近年来,我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尤其是在“两减”方面,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三连降”。但是,重粮食安全、轻生态安全的局面仍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原因是耕地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具体表现为:没有专项、稳定的资金投入,导致耕地生态保护力度不够;缺耕地生态建设规划,补偿无目标;土地整治轻生态,环境不友好;耕地抛荒与休耕界定模糊,利用不充分;农业补贴不精准,生态农艺难提高。为此建议:

一、编制耕地生态建设规划,精准确定补偿对象和标准。

要以环境友好型耕地生态系统为目标,以不同区域的耕地资源禀赋为依据,规划设计耕地生态系统体系。我省应全力打造粮油主导型、轮作复合型和经济高效型三大主导耕地生态系统,据此安排时空结构和种植结构。如江淮农区,在粮油主导型耕地生态系统中,重点打造单季高产型、双季高产型和块状种植型等主导模式。用耕地确权发证面积定产量标准,用法定检测手段定粮油质量,用环评规范定生态水平。据此列出补偿清单,提出补偿方案,对产量、质量和生态建设达标者给予补偿,产量越高、质量越优、生态越美的,实行加成补偿。

二、建立专项基金,实现耕地生态补偿常态化。

成立省、市、县(市)三级耕地生态补偿基金委员会,负责筹措、支付和监管补偿资金,省级基金重点向耕地多的贫困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一是三级政府要通过财政预算,动员适量资金用于耕地生态补偿。二是涉及耕地生态项目,如土地整治等,其资金仍归原部门管理,但要纳入耕地生态补偿基金的范畴,接受基金委的监管。三是建立耕地非农化的征费制度。四是向工矿企业等污染者收取税费。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包括募捐和接受捐赠等。

三、建立“以补代投”的补偿模式,推进绿色土地整治。

要改变投入渠道,把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纳入生态补偿基金,推进传统土地整治向绿色土地整治转变。要编制土地整治准入负面清单,提出耕地面积增加、耕地产能提高、环境友好程度和土地健康水平等方面的准入标准。达到标准的,以补代投,进入立项程序。要严把“四关”,即规划设计、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养护。

四、制定休耕规范与补偿政策,提升耕地生态水平。

我省耕地流转成效显著,全省耕地580多万公顷,流转面积达250万公顷。但没流转的耕地季节性抛荒严重,有的甚至多年弃耕。调研发现:我省水稻产区耕地季节性抛荒已成常态,即使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耕地,有些利用效率偏低,靠政策补贴维系。耕地抛荒除威胁粮油安全外,还会动摇农业基础,打破耕地生态系统平衡。因此,我省要尽快制定休耕规范,严格界定抛荒与休耕,推进耕地轮休的休耕模式。要改农业补贴为耕地生态补偿,取消抛荒耕地者的农业补贴;实施耕地轮休的,除执行粮油补贴政策外,给予生态补偿;轮休耕地种植养地作物的,给予养地补偿。

五、精准实施生态农艺补偿政策,补齐绿色农业生产短板。

建立生态农艺补偿清单,确定补偿项目,规定补偿标准。一是建立全程农业生产绿色化补偿机制,包括对用种、用药、用肥及其配套技术引用等补偿。二是推行健康耕地养护补偿机制,对耕地质量和生态功能双提升的经营者实施补偿。三是推行轮作、套种和免耕的补偿政策,恢复小麦—大豆、玉米—大豆、小麦—花生等用养结合的轮作制度;适度推行小麦、玉米与薯类轮作,以减轻土传病虫害,改善土壤物理和养分结构;因地制宜地推行免耕技术,稳定和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壤风蚀和水蚀等危害。发言完毕。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7位同志发言质量很高,大家调研深入、问题导向,分析有理有据,建议可操作性很强。后面还有35份书面材料,质量也很高。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省直部门作回应发言。请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胡春武同志作回应发言。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胡春武】刚才,7位委员和专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听了以后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凝聚大家的智慧,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一、以“十大工程”为抓手,加快健全和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经过7年多的实践探索,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各界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但从补偿机制本身看,仍然存在资金缺口大、发展机会受限等问题,亟待建立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多元化补偿机制。“新安江模式”推广时间紧、任务重,亟待加快推广步伐。

一方面,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上下游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创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和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突出改革创新,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加快健全“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的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另一方面,遵循科学规律,突出因地制宜,在总结提炼“新安江模式”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作出制度安排,积极拓展和建立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将生态补偿机制拓展至所有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之中。积极开展生态补偿关键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强对生态补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科技支持力度,集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关键理论与技术体系。建立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协作和督促落实。

二、以“规划设计”为引领,逐步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体系。由于生态补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领域多、范围大、难度高,目前主要存在法律缺失、管理分散、标准偏低、方式单一、动力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各领域、各区域生态补偿规划,明确目标和方向,探索建立基于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的“两纵一横”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一纵”是指,围绕国家生态安全,建立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相衔接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自上而下对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实施补偿,即“所有者补偿”。将生态保护补偿纳入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配套制度,针对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为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公园、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特别是生态系统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依据中央和地方事权,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以财政转移支付购买公益性生态产品服务的方式,对作出生态保护贡献的地区给予机会发展成本和生态保护成本补偿。

“二纵”是指,围绕资源安全与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建立与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相衔接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由使用权人对国家或地方政府自下而上进行补偿,即“使用者付费”。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保障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遵循“谁使用、谁付费”的有偿使用原则,使用权人在获得自然资源使用权时,应当对资源开发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向所有权人(即国家或授权的地方政府)缴纳资源税或支付使用费,其中生态、社会价值部分即为生态保护补偿。

“一横”是指,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开展基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多元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由受益主体向保护主体开展补偿,即“受益者出资”。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建立市场信用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市场公平,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支撑。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

三、以“系统治理”为指南,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涉及领域广,相关职能分散在各部门,总体上以点上和局部的治理为主,尚未形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各类开发保护区主体功能定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综合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重点选择国家生态安全格局重点区域、生态系统破损退化严重区、区域生态安全核心区、生态产品供应能力显著下降区域等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谋划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皖北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长江(安徽段)经济带沿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淮河生态经济带等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支持。

最后,恳请省政协领导和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指导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昌尔主席和喜安副省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谢谢。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现场互动交流。限于时间关系,今天请2位同志提问,每位同志提一个问题,部门回应请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哪位委员有问题要现场提问?

【喻荣虎委员】我是省政协委员喻荣虎,我向省财政厅提个问题。我省正在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去年财政部就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出台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一个比较受关注的问题,就是补偿资金问题。请问,作为财政部门,应当如何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谢谢。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好,请财政厅回应。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长江经济带的建设是财政预算的重点,在财政资金的投入、财政政策的完善以及相关的机制拓展方面,我省为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做了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18年1月份,建立了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二、建立皖苏滁河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三、2019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立了长江水清岸绿产业优专项引导资金9亿元;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央财政2018、2019年每年补助我省8亿元;五、积极争取中央相关生态功能区的专项支持;六、加强专项债券的支持,今年安排了将近三十亿元的债券,争取有一定收益的项目进行支持,然后进行银行的债贷组合。最后是建立了环保贷,通过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共同设立八十亿元环保贷,用于长江流域(安徽段)的产业建设。

这些资金的流入与资金的需求还是有很多差距的,刚才委员说的思路和举措对我们很有启发。怎么样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来撬动社会资本、企业资本支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各位委员的意见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刚才各位委员讲得很好,我们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辅助,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吸纳大家的意见,进一步的巩固成绩,坚持为民导向,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撬动和引导金融和政府部门创新机制,不断的进一步巩固新安江的成果、开展的成效,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建设,谢谢!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还有哪位委员要提问?

【李建委员】我是省政协委员李建,我的问题提给水利厅。水资源具有商品性质,水权交易也是市场化生态补偿的重要方式。新安江安徽段每年向千岛湖输送60多亿立方米优质水,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0%以上。这种流域上下游的水资源使用权流转,应该是我省重点考虑的一个方面。请问,我省在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的路子,特别是开展水权交易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打算?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好,请水利厅回应。

【省水利厅副厅长徐业平】感谢各位委员对水利资源以及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水资源是既具有区域性,也具有流域性;既是自然资源,也是社会资源,也就是具有商品性和社会性。刚才这位委员提的关于水权交易在安徽的开展情况。总的来说,水权交易在全国来说都处于试点阶段,2016年,国家水利部出台了交易办法,也建立了平台,我省2017年出台了试点办法。目前来说,围绕水权交易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在国家分配安徽水资源总量的基础上,把安徽水量分配到各个市、各个县,同时出台全省水权交易的试点办法。

二、在安徽淠史杭灌区开展试点工作。淠史杭灌区是大别山优质水生态敏感区、重点区,大别山水资源也是合肥市重要饮水地区,所以我们在这个地区确立试点,同时淠史杭灌区的管理水平也具备了试点条件。我省制订了试点地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徽西部地区总体的水资源量的分配方案。

三、对安徽重点河流,跨地市河流的水量进行分配,不仅是分配到区一级,同时要把每条河流流域的水量进行分配。

目前来说主要是这三方面的工作。下一步根据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我们水利部门将重点围绕水权交易和水权管理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试点市的工作,加大试点力度,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

二、围绕会议主题,对新安江流域的水资源管理,特别是水权交易开展工作,我们目前已经在着手这方面工作,主要是向国家水利部反映对于新安江水量分配进行调整,这个调整是三年之前做的工作,现在分配给安徽的是4.6亿,我们建议水利部根据这几年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这样有利于水权交易和水资源分配,特别是有利于我们上游地区的水生态保护工作。

三、继续加强全省水资源管理,特别是水资源许可和水量分配方面的管理。谢谢。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限于时间关系,这个环节就到这里。现在进行第六项议程,网络议政。中安在线、新浪安徽对本次专题协商会进行全程网络图文直播,安徽政协微信公众号、安徽政协网、中安新闻客户端、安徽手机报、安徽发布微信、微博等各端口进行同步推送,人民网、人民政协报等中央媒体进行报道。直播过程中,大量网友在关注我们的会议进程,截至目前,网络在线人数达到69.9万人,还提了不少问题,这充分说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对这个主题十分关注。下面,请中安在线随机选择2位实时在线网友的提问,请相关单位现场回应,时间也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中安在线记者、主持人王冰燕】我代表网友“天涯孤旅”提问:我们有时会看到山体被挖得千疮百孔、惨不忍睹,后来听人讲是采矿后留下的废弃矿山,现在也没有人负责,对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造成极大损害。我想问一下有关管理部门,我省在治理类似问题时,怎么去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如何补偿?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这个问题请自然资源厅回应。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胡春武】这位网友提的很尖锐,确实也是现实问题,是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自然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就这个问题我就三个方面进行回答。

一、摸清历史欠账基数。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调查、普查和核查,基本上比较全面准确地把握了全省矿山的基础环境状况,掌握了废弃矿山的类型、数量、治理任务、投入情况。对废弃矿山情况我们有了一本清楚账。

二、编制规划、有序有效的开展治理。在摸清基数的基础上,我们编制了省市县三级的治理规划,明确了治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措施、投入机制、责任分工等等。从目前治理情况来看,到今年5月末,我们全省的3241个废弃矿山,总面积是2.48万公顷,到今年5月末,我们已经治理完成了1058个,占我们十三五期间规划的目标的68%,占十三五期间规划治理面积1.22万亩目标的81%,治理面积已经达到9960公顷,总体情况和效果、进展是符合规划预期的。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推动多方投入、合力共治。

1、争取中央支持,加大对项目的安排和资金投入。今年通过努力,自然资源部给安徽金寨的矿山整治新增1亿项目资金。

2、省级财政允许情况下,逐年增加资金补助。

3、不断增加治理投入。

4、按照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应对的方式推动民间资本介入,让我们的治理投入更多,实现城市发展、旅游开发和矿山环境治理的多方效益共赢。

下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政策,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更好的推动全省废弃矿山的治理,使治理又快又好,实现高质量的治理,让群众更满意,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中安在线记者、主持人王冰燕】我代表网友“稻草人”提问:我经常带孩子出门,感觉这几年空气质量比过去好多了,雾霾天少了,蓝天白云开始多了起来,咱们大气环境治理的确是有效果的。现在很多地方PM2.5浓度下降明显,但控制臭氧浓度很难。臭氧仍然是制约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我省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现在进入高温天了,我们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控制夏季臭氧浓度升高呢?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这个问题请生态环境厅回应。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孙艳辉】感谢网友对大气质量的关注和关心,正如刚才网友所说,夏季的来临,我们会发现,有时候会遇到坏天气,首要污染物由PM2.5转向臭氧,臭氧不是一次污染物,不是直接由工业企业等相关直接排放的产物,它是二次污染物,主要是由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合物在紫外线下产生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治理臭氧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三个策略。

一、对氮氧化合物的治理。主要分三项。

1、燃煤锅炉淘汰。城区全面取消燃煤小锅炉,今年提前完成3千万千瓦以上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2、汽车尾气。加快推进油品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提升。

3、工业炉窑,使各类工业炉窑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首先是重点行业,像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要进行深度治理,使它能够达到稳定排放。第二个方面就是原料替代,我们积极推进工艺改进,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第三个是总量控制,对新建企业我们要严控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老的企业我们要进行削减替代。

三、协同防控。同步推进三大行动,包括柴油货车污染及包括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行动同步进行。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综合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合物的污染治理体系。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提问的网友很多,我们选择了两个关注度最高的问题,有关部门回应得很好。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建议,可以继续留言。感谢网友的热情互动,感谢网友在人民政协这一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上行使有序政治参与的权利。网友还有什么问题,有什么高见,可以在网页上继续留言,省政协会及时将大家的问题转达到有关部门,谢谢网友的关注。网络议政就进行到这里。现在进行第七项议程,请周喜安副省长讲话。大家欢迎!

【省政府副省长周喜安】尊敬的昌尔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省政协召开“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专题协商会,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充分体现了省政协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对省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会前,我与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同志一道,对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作了认真研究,感到成绩斐然又任重道远。

会上听了牛立文副主席的主题讲话和各位委员的精彩发言,我们很受启发、很大收获,感觉大家调研深入、分析深刻、意见中肯。特别是现场互动和网络交流环节,委员和网民的提问针对性很强,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共同支持。会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改进。一会儿,昌尔主席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围绕本次协商会议主题,结合工作实践,我谈三点意见,与大家作个交流。

一、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2012年,在财政部、原环保部等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皖浙两省相互配合,启动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2012年至2017年已实施两轮试点,累计投入补偿资金36亿元;2018年至2020年为第三轮试点,突出精准治理,提高水质考核标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锦斌书记、国英省长多次深入黄山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试点工作,提出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建设。在省及流域地方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共同努力下,形成了以生态补偿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的“新安江模式”生态文明建设,有力促进了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了路径、积累经验。通过多年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方面,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每年向千岛湖输送60多亿立方米干净水,千岛湖水质实现同步改善。经济方面,经生态环境部规划院评估,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64.5亿元。社会方面,“新安江模式”入选全国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流域内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制度方面,试点工作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并写入中央文件,为全国生态补偿工作提供了经验,试点经验在全省和全国6个流域、10个省份、多个领域复制推广。

二、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推广工作扎实展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安江模式”复制推广,2018年6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着力健全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空气等多领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此同时,坚持“以水为主、全面推广”,有序有力推进水、空气、森林、湿地、矿山等多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一是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基础上,2014年全省建立了首个跨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合肥市、六安市签订了《跨界水体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设立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已累计补偿资金9.56亿元。

二是2017年出台了《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基本覆盖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

三是经多轮会商,我省与江苏省在长江流域滁河建立省级生态补偿机制,签订了两省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合作协议,协议期限为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

四是2018年7月出台了《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自2018年第三季度起,依据各市PM2.5和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分别以75%和25%权重计算补偿金额,2018年第三、四季度共产生空气质量补偿资金6617.3万元。

五是自2004年国家实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至今,我省现有生态公益林249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763万亩,省级公益林728万亩,每年补偿资金总额达3.58亿元。2018年,省里又制定了《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对集体、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提高补偿标准的市、县(市、区),给予奖补。

六是自2014年起在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总投资9120万元,主要用于补偿鸟类特别是迁徙水禽停息、越冬、觅食造成农作物损失及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支出。

七是探索拓展矿山地质环境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治理,加快补偿历史欠账,坚持“快还旧账,不添新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将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广到全省采煤塌陷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中。

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及经验推广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安江治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

从发展现状看,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质变差和各种污染物增加的可能性不断增大。特别是流域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任重道远等。从顶层设计看,国家尚未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对生态保护地区发展机会成本、污染治理成本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因素的考虑有待深入,生态产品的稀缺性未得到充分反映,特别是在水质和水量方面没有对应的补偿机制。从经验推广看,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到全省水流、林地、湿地、耕地、空气等多个领域和区域,还需要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因地制宜复制的文章,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机制。

三、坚持不懈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流域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我们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在总结“新安江模式”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完善试点机制,在此基础上推进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加快全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汲取本次协商会议意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争取国家指导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方面支持指导,分别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健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工作协商机制,争取开展污染赔偿标准等机制试点。积极参与规划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委的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加大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补偿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区分水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商品属性,推动新安江流域率先建立水权交易机制和水权转让机制,使得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省情实际,制订出台我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系统研究制订相关产权交易办法,加快全省生态补偿立法步伐。

三是丰富试点内容。在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中,着力建设和完善排污权管理工程、工业园区发展工程、城镇污水治理工程、化肥农药替代工程、绿色特色农业发展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工程、船舶污水上岸工程、河(湖)长制林长制提升工程、全民参与工程等十大工程。拓展建立以水为主的山水林田湖草各领域生态补偿,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趟出新路。加强生态治理科技研究,完善生态补偿关键理论和技术,增强试点工作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协调调度、信息沟通、督促检查、统计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取得更大综合效益。

各位委员、同志们,省政协人才荟萃,代表广泛,影响力大,在关心支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发展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再次衷心感谢省政协,特别是昌尔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对省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协及各位委员的联系沟通,为各级政协组织全面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共同抓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和经验推广工作,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同志们,刚才我们听取了网络调查问卷分析报告,牛立文副主席作了主题发言,7位委员作了口头发言,讲得都很好,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现场互动和网络议政,也进行得比较活跃、生动,刚才给我的最新数据是有116.5万人在线关注,体现了广大群众对这个问题的关心和关注。委员和人民群众在政协的平台上建言献策,我们有8个部门直接听取意见并作出回应,体现出良好的协商氛围。特别是喜安同志作了很好的讲话,讲了三个问题,概括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取得的四大效益,接着从大别山区水环境、地表水断面、长江流域滁河跨省水环境等七个领域介绍了省委、省政府在全面推广试点经验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强调了下一步工作要把握的重点,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增强了信心、凝聚了共识。这次月度专题协商会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简要谈几点认识,为会议作个小结。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着眼“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经验教训,深邃思考人类文明发展意义,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思想。新安江流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先行探索地,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地。自2012年正式启动后,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新安江综合治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走出了一条“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之路,蕴含着丰富的实践创新和经验启示。进一步完善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两山理论”、保护“好山好水”的重大举措,对从顶层设计上、在制度层面上解决跨界流域生态协同保护问题,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打造生态文明的安徽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商定将“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作为今年省政协的重点协商课题之一,借助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的平台和双向发力的工作优势,开展面对面协商,既倾听各方意见,又有效引导民意,有利于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施策的精准性,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责任感和获得感。

二、通过协商出办法促共识,进一步聚焦了问题、锚定了方向。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围绕水质考核指标体系、监测方式、资金赔付安排等内容,探索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及操作办法,为全国生态补偿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在调研过程中,委员们也感到,仍存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渠道偏窄、区域间生态补偿政策和方式不明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现在,我们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把“点”上的经验上升为“面”上的工作,将面对更多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需要研究对策和机制。综合大家的发言,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补偿的“账本”怎么算,一个是“账目”怎么还。

“账本”怎么算?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方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但由于缺乏立法上的支撑及细化的标准和规则,上下游之间、跨界区域之间的环境账、经济账实际上很难算清,也就是生态补偿要补多少才合理?如何科学测算环境指标,指标对应什么样的补偿标准,上游地区发展机会成本、环境保护投入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方面因素如何核算,哪些生态保护工作是上游本来就应该做的,哪些是为下游和流域整体做的。这些账怎么算,目前还缺乏一套细化的标准和规则。在刚才的发言中,董众兵常委提到在跨界河湖生态补偿中,对不同地区的污染排放量和污染贡献率缺少准确的计算方法;黄虹委员提出对林地分档分类叠加产生综合补偿值,根据林地生态效益赋予不同补偿标准;罗宏常委建议把推进生态空间生态补偿作为推广新安江经验的重点方向,从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功能、人口数量三个维度确定生态补偿标准。这些都是广大委员在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作的一些分析思考。

“账目”怎么还?就是生态补偿要怎么补才科学。目前的问题在于“还账”的方式太单一,主要以纵向资金奖补和横向资金补偿为主,但和相对于巨大的生态治理和保护的投入相比,显然是不够的。普遍的观点是在政府间的资金奖补和补偿之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去年也专门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这次会上大家也提了很多具体建议。比如,周海铭委员讲到产业扶持、人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多样化横向补偿方式;赵咏梅委员建议建立基于水源涵养、湿地保护、公益林等增加上下游生态服务功能的生态补偿机制;余成林委员建议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助推生态产业化;於忠祥教授建议精准实施生态农艺补偿政策,补齐绿色农业生产短板。这些建议都是在建立多元化补偿保障机制方面的有益探索和思考,值得有关部门研究。

总之,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问题依然突出。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问题和短板,做好既打持久战,又打攻坚战的准备,多措并举、重点突破、久久为功,稳步推进全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三、担负绿色使命,深入调研论证,为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贡献政协力量。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源起就凝聚着政协的智慧和汗水。全国政协是拉幕者,2010年全国政协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浙江、安徽两省要着眼大局,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试点工作由此启动。省政协是助推者,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省政协围绕主题,开展各类协商议政活动;协助全国政协开展调研考察和回头看活动,就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建议;在去年全国“两会”上,联合湖北、河南三省委员联名提交《关于加快大别山绿色发展助推革命老区精准脱贫的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多位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对生态补偿机制在大别山的复制推广形成了有力推动。

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紧把握生态补偿制度成果巩固扩大的重要节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践行“两山”理论,充分运用这次协商会的成果,继续在建立长效机制上聚焦用发力、在拓展领域范围上聚焦发力、在推广实践案例上聚焦发力,协助省委、省政府做好完善、发展和推广的文章,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政协的新贡献。会后,请省政协人资环委认真梳理大家的发言,形成综合材料报省委、省政府。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省政协副主席牛立文
    省政协副主席

    主题发言

  • 罗宏 委员
    省政协常委、人资环委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 赵咏梅 委员
    省政协委员,民建阜阳市委副主委,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

  • 余成林 委员
    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农工党省委专职副主委

    《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加快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 董众兵 委员
    省政协常委,淮南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淮南市委主委

    《完善跨界河湖生态补偿机制》

  • 黄虹 委员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淮北市委驻会副主委

    《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 周海铭 委员
    省政协委员,池州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池州市委主委

    《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力度》

  • 於忠祥 委员
    省政府参事,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完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打造环境友好型耕地生态系统》

  部门回应发言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胡春武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机制创新,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彰显了重要的时代价值、实践意义、示范效应。省政协将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列为专题协商议题,精心组织专题调研,形成了一系列富有见地的成果。刚才,7位委员和专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听了以后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凝聚大家的智慧,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

  一、以“十大工程”为抓手,加快健全和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经过7年多的实践探索,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各界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但从补偿机制本身看,仍然存在资金缺口大、发展机会受限等问题,亟待建立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多元化补偿机制。“新安江模式”推广时间紧、任务重,亟待加快推广步伐。一方面,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上下游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创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和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突出改革创新,牵头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加快健全“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的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另一方面,遵循科学规律,突出因地制宜,在总结提炼“新安江模式”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作出制度安排,积极拓展和建立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将生态补偿机制拓展至所有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之中。积极开展生态补偿关键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强对生态补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科技支持力度,集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关键理论与技术体系。建立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协作和督促落实。

  二、以“规划设计”为引领,逐步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体系。近年来,我省坚持以制度机制创新为引领,在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全国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由于生态补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领域多、范围大、难度高,目前主要存在法律缺失、管理分散、标准偏低、方式单一、动力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各领域、各区域生态补偿规划,明确目标和方向,探索建立基于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的“两纵一横”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一纵”是指,围绕国家生态安全,建立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相衔接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自上而下对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实施补偿,即“所有者补偿”。将生态保护补偿纳入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配套制度,针对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为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公园、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特别是生态系统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依据中央和地方事权,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以财政转移支付购买公益性生态产品服务的方式,对作出生态保护贡献的地区给予机会发展成本和生态保护成本补偿。“二纵”是指,围绕资源安全与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建立与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相衔接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由使用权人对国家或地方政府自下而上进行补偿,即“使用者付费”。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保障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遵循“谁使用、谁付费”的有偿使用原则,使用权人在获得自然资源使用权时,应当对资源开发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向所有权人(即国家或授权的地方政府)缴纳资源税或支付使用费,其中生态、社会价值部分即为生态保护补偿。“一横”是指,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开展基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多元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由受益主体向保护主体开展补偿,即“受益者出资”。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建立市场信用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市场公平,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支撑。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同时,鼓励地方政府之间、市场主体之间通过资金补偿、异地补偿、产业扶持、技术援助、智力支持、就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三、以“系统治理”为指南,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涉及领域广,相关职能分散在各部门,总体上以点上和局部的治理为主,尚未形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机制,亟待从单一的治理向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保护治理和系统修复转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各类开发保护区主体功能定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综合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重点选择国家生态安全格局重点区域、生态系统破损退化严重区、区域生态安全核心区、生态产品供应能力显著下降区域等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谋划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皖北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长江(安徽段)经济带沿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淮河生态经济带等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加快长江生态廊道、淮河生态廊道、皖西大别山生态屏障、皖南绿色生态屏障和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保护好水源地、湿地、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空间。

  最后,恳请省政协领导和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指导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昌尔主席和喜安副省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系统完备、多元参与、运行高效的生态补偿体系,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 省政协委员喻荣虎的提问

    我向省财政厅提个问题。我省正在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去年财政部就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出台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一个比较受关注的问题,就是补偿资金问题。请问,作为财政部门,应当如何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谢谢。

  •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的回复

    长江经济带的建设是财政预算的重点,在财政资金的投入、财政政策的完善以及相关的机制拓展方面,我省为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做了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18年1月份,建立了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二、建立皖苏滁河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三、2019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立了长江水清岸绿产业优专项引导资金9亿元;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央财政2018、2019年每年补助我省8亿元;五、积极争取中央相关生态功能区的专项支持;六、加强专项债券的支持,今年安排了将近三十亿元的债券,争取有一定收益的项目进行支持,然后进行银行的债贷组合。最后是建立了环保贷,通过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共同设立八十亿元环保贷,用于长江流域(安徽段)的产业建设。   这些资金的流入与资金的需求还是有很多差距的,刚才委员说的思路和举措对我们很有启发。怎么样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来撬动社会资本、企业资本支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各位委员的意见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刚才各位委员讲得很好,我们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辅助,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吸纳大家的意见,进一步的巩固成绩,坚持为民导向,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撬动和引导金融和政府部门创新机制,不断的进一步巩固新安江的成果、开展的成效,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建设,谢谢!

  • 省政协委员李建的提问

    我的问题提给水利厅。水资源具有商品性质,水权交易也是市场化生态补偿的重要方式。新安江安徽段每年向千岛湖输送60多亿立方米优质水,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0%以上。这种流域上下游的水资源使用权流转,应该是我省重点考虑的一个方面。请问,我省在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的路子,特别是开展水权交易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打算?

  • 省水利厅副厅长徐业平的回复

    感谢各位委员对水利资源以及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水资源是既具有区域性,也具有流域性;既是自然资源,也是社会资源,也就是具有商品性和社会性。刚才这位委员提的关于水权交易在安徽的开展情况。总的来说,水权交易在全国来说都处于试点阶段,2016年,国家水利部出台了交易办法,也建立了平台,我省2017年出台了试点办法。目前来说,围绕水权交易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在国家分配安徽水资源总量的基础上,把安徽水量分配到各个市、各个县,同时出台全省水权交易的试点办法。   二、在安徽淠史杭灌区开展试点工作。淠史杭灌区是大别山优质水生态敏感区、重点区,大别山水资源也是合肥市重要饮水地区,所以我们在这个地区确立试点,同时淠史杭灌区的管理水平也具备了试点条件。我省制订了试点地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徽西部地区总体的水资源量的分配方案。   三、对安徽重点河流,跨地市河流的水量进行分配,不仅是分配到区一级,同时要把每条河流流域的水量进行分配。   目前来说主要是这三方面的工作。下一步根据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我们水利部门将重点围绕水权交易和水权管理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试点市的工作,加大试点力度,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   二、围绕会议主题,对新安江流域的水资源管理,特别是水权交易开展工作,我们目前已经在着手这方面工作,主要是向国家水利部反映对于新安江水量分配进行调整,这个调整是三年之前做的工作,现在分配给安徽的是4.6亿,我们建议水利部根据这几年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这样有利于水权交易和水资源分配,特别是有利于我们上游地区的水生态保护工作。   三、继续加强全省水资源管理,特别是水资源许可和水量分配方面的管理。谢谢。

  • 网友“天涯孤旅”的提问

    我们有时会看到山体被挖得千疮百孔、惨不忍睹,后来听人讲是采矿后留下的废弃矿山,现在也没有人负责,对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造成极大损害。我想问一下有关管理部门,我省在治理类似问题时,怎么去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如何补偿?

  •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胡春武的回复

    这位网友提的很尖锐,确实也是现实问题,是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自然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就这个问题我就三个方面进行回答。   一、摸清历史欠账基数。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调查、普查和核查,基本上比较全面准确地把握了全省矿山的基础环境状况,掌握了废弃矿山的类型、数量、治理任务、投入情况。对废弃矿山情况我们有了一本清楚账。   二、编制规划、有序有效的开展治理。在摸清基数的基础上,我们编制了省市县三级的治理规划,明确了治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措施、投入机制、责任分工等等。从目前治理情况来看,到今年5月末,我们全省的3241个废弃矿山,总面积是2.48万公顷,到今年5月末,我们已经治理完成了1058个,占我们十三五期间规划的目标的68%,占十三五期间规划治理面积1.22万亩目标的81%,治理面积已经达到9960公顷,总体情况和效果、进展是符合规划预期的。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推动多方投入、合力共治。   1、争取中央支持,加大对项目的安排和资金投入。今年通过努力,自然资源部给安徽金寨的矿山整治新增1亿项目资金。   2、省级财政允许情况下,逐年增加资金补助。   3、不断增加治理投入。   4、按照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应对的方式推动民间资本介入,让我们的治理投入更多,实现城市发展、旅游开发和矿山环境治理的多方效益共赢。   下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政策,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更好的推动全省废弃矿山的治理,使治理又快又好,实现高质量的治理,让群众更满意,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 网友“稻草人”的提问

    我经常带孩子出门,感觉这几年空气质量比过去好多了,雾霾天少了,蓝天白云开始多了起来,咱们大气环境治理的确是有效果的。现在很多地方PM2.5浓度下降明显,但控制臭氧浓度很难。臭氧仍然是制约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我省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现在进入高温天了,我们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控制夏季臭氧浓度升高呢?

  •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孙艳辉的回复

    感谢网友对大气质量的关注和关心,正如刚才网友所说,夏季的来临,我们会发现,有时候会遇到坏天气,首要污染物由PM2.5转向臭氧,臭氧不是一次污染物,不是直接由工业企业等相关直接排放的产物,它是二次污染物,主要是由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合物在紫外线下产生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治理臭氧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三个策略。   一、对氮氧化合物的治理。主要分三项。   1、燃煤锅炉淘汰。城区全面取消燃煤小锅炉,今年提前完成3千万千瓦以上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2、汽车尾气。加快推进油品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提升。   3、工业炉窑,使各类工业炉窑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首先是重点行业,像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要进行深度治理,使它能够达到稳定排放。第二个方面就是原料替代,我们积极推进工艺改进,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第三个是总量控制,对新建企业我们要严控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老的企业我们要进行削减替代。   三、协同防控。同步推进三大行动,包括柴油货车污染及包括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行动同步进行。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综合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合物的污染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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