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协副主席夏涛

    主题发言《推进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以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

  • 马文革 委员
    省政协委员,淮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发挥乡村党组织领导作用 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 陆雷 委员
    芜湖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强化信息支撑推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周世虹 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

    《加强乡镇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筑牢信访维稳“第一道防线”》

  • 陈叶纪 委员
    省政协委员,省疾控中心慢病科主任

    《加强对乡村精神病患者的精准服务与管理》

  • 李婕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推行“邻长制” 打通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米”》

  • 陆晓华 委员
    省政协委员,滁州市政协副秘书长,民建滁州市委主委

    《发挥多元化机制优势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 杨森 委员
    省政协委员,蚌埠市政协主席

    《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省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邹河】

        今天,省政协召开“推进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月度专题协商会,昌尔主席亲自出席,充分体现了对做好乡村治理、建设平安乡村的政治担当和殷切希望。各位副主席、委员、社会各界也一直高度关注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此,我代表省公安厅对大家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各位委员、专家从体制机制、治安管理、矛盾化解、技防建设等多个角度作了很好的发言,问题精准、建议可行,我们会认真学习吸纳。待会儿,昌尔主席和翠凤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深入领会、认真落实。

        下面,我作个简短回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阶段“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就是统筹农村地区发展和安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全局的重要党政工程,具体要做好“三项建设”:

        一、聚焦主体力量建设,作推进乡村振兴的先锋队

        全面加强以乡镇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实提升乡村治理队伍的战斗力。一要坚持党政引领。坚持党对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导向,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格局。二要坚持协作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乡镇综治、公安、司法、信访、宗教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融入“网格化”管理,畅通求助救济渠道,提升对各类矛盾风险的调处化解能力,着力解民忧、纾民困,实现平安联创。三要坚持群防群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以村级治保组织为依托,整合保安、网格员、“江淮义警”等社会资源,积极物建治安巡逻队、治安信息员队伍,充实防控主体。

        二、聚焦防控能力建设,作建设平安乡村的捍卫者

        全面提升打防管控能力水平,为农村地区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要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打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筑牢平安根基。打击整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违法犯罪,守护民生民利。二要加大对技防设施的建设力度。制定统一标准、落实经费保障、推动资源共享,深化“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建设应用,完善视频巡查建设,提升治安防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要加大对公共安全的维护力度。逐步提升乡镇道路安全等级,综合运用“一长两站两员”和农村地区交警队、派出所“交所融合”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县乡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的预警处置。

        三、聚焦治理体系建设,作服务“三农”工作的勤务员

        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一要创新警务机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城乡社区警务战略、“警民联调”、“一村一警一辅警”机制为载体,解放警务效能,开创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局面。二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户政、车驾管、法律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推广高频业务“网上办”、“一窗通办”。三要创新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普法、防骗防盗、反电诈等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民主议事协商、人民调解制度,选树乡贤模范,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培育优良乡风民风。

  • 省政协委员钟奕辉的提问

      我是来自基层的政协委员钟奕辉。随着互联网、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给群众消费、出行等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催生了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隐患。公安部门的宣传力度也很大,但电信网络诈骗还是让人防不胜防。请问怎样才能有效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 省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邹河的回复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处于高发期,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目前看,我省主要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地,我们警方的工作重心就是压降发案、减少损失。要实现这个目标,既需要公安机关强力打击、形成震慑,也需要相关行业强力监管、消除隐患,更需要广大群众有效辨别、共同抵御。 首先,大家要强化防骗意识。不能觉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离自己很远,其实诈骗犯罪活动无孔不入,每个人都是潜在被骗对象。大家一定要克服一些“占小便宜、恐惧畏惧、麻痹大意”的心理弱点,从思想上建立起抵御诈骗的防线。 其次,大家要了解常见诈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手机APP,及时关注公安机关的微博微信抖音等公众号,我们警方会高频次地发布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类型的套路,及时解析一些新出现的诈骗手段。大家要认真观看了解,提高自身辨识诈骗的能力。同时,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还要注意避免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手机电脑等终端要安装安全防护软件,陌生网址链接切勿轻易点击,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设置强密码,防止出现漏洞,被犯罪分子利用。 最后,如果自己和身边人不幸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打96110咨询,各级反电诈中心会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最大限度地追查资金去向,全力追赃挽损。

  • 省政协委员丁质洁的提问

      我是来自基层一线的政协委员丁质洁。在农村,“打官司难”的现象还比较常见。尤其是农村的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时,更是不知道该怎样走司法程序。请问司法厅的领导,在农村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另外,法律援助怎么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施友树的回复

      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农村困难群体经常遇到的事项,如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在我省申请法律援助可以走三种渠道: 一是到法律援助机构或站点申请。目前我省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联系方式都向社会公布,可以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到。 二是登陆安徽法律服务网、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中国法律服务网专门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也可登陆留言。 三是热线咨询。用手机、电话直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有专门的律师给予解答和指引。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是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四是其他材料。 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 网友“心有所系”的提问

      我们身边有很多信访群众反映,当有紧急的事项需要通过信访途径解决时,往往会被告知要2个月时间才能给答复,请问在答复时间上能否提前?

  • 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王祥荣的回复

      首先感谢这位网民朋友对我们信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所以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在出具受理告知书时,一般都会告知信访人,在60日内给予答复。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我局2016年出台的《安徽省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针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易于解决的,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时效性强的初次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简易办理程序办理,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我省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四最”改革试点,建立了“接诉即办、马上就办” “信访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不断压实首办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办理质效,推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更加方便快捷地受理、办理和反馈意见。今年以来,信访事项办理平均时长缩短为18天4小时。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四最”改革试点,对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地点督办,第一环节化解,进一步优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质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信访公信力、群众满意度。 这位网民朋友,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可以继续在网上留言,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继续关注。谢谢大家!

  • 网友“山这边”的提问

      在农村经常会遇到邻里纠纷、动手打架甚至持械群殴,如不及时制止,可能会造成更严重后果。请问怎样鼓励村民敢于拉架劝架、制止行凶伤人,怎样解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也就是说,制止过程中伤人了怎么办?被伤害了又怎么办?

  • 省委政法委机关委务会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王文金的回复

      这位网友好,非常感谢您对政法和见义勇为工作的关注。农村时常会出现家庭邻里等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有的村民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进行制止,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党和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见义勇为工作,在全社会宣传见义勇为榜样,弘扬社会正气、发扬守望相助的精神。今年我们修订了《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积极顺应当前社会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强烈需求和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给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更多关爱,努力维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特别要提到的是条例建立了见义勇为奖励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增加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尤其是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就业、生活、教育等方面的优待与权益保障,还增加了见义勇为免责条款,加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和保护,为社会善行进行法律上的托底,彻底为好人消除后顾之忧。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条例,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模先进事迹,强化见义勇为权益保障,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不知道这位网友对我的回答是否满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网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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