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副厅长 朱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近年来,安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已成为推动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有生力量。今天省政协 召开“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助力安徽高水平对外开放” 月度专题协商会,良智主席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之前还亲自赴合肥调研跨境电商工作;喜安副省长、丽芳副主席出席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商务工作特别是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高度重视,各位委员、社会各界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稍后,良智主席和喜安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结合丽芳副主席刚刚的讲话要求,我们将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各位委员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大体 概括为“规模主体不够、业态融合不够、物流通畅不够、人才融资保障不够”四个方面,我作个简短回应。

        第一,针对规模不够大、主体不够多的问题,将采取“双招 双引”、孵化培育、推动升级等措施,加快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重点做好“三个一批”:一是引入一批。加快引进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较大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头部企业,“一事一议”,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孵化一批。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专业机构,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和孵化中心,提供差异化的孵化服务,促进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三是认定一批,加快出台《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管理办法》,再认定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公共海外仓。支持蚌埠市申报跨境电商综试区。

        第二,针对新业态与传统业态融合度不够高、对产业带动效 应不够强的问题,将采取搭建平台、精准对接、示范引领等措施,促进业态融合发展。重点搭建“三类平台”:一是搭建产贸对接平台。今年举办 10 场省级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会。指导各市开展分品类、分平台、分市场的专项对接活动,提升优势产业利用跨境电商发展外贸的能力。鼓励蚌埠市召开市场采购贸易推介会,建设全省特色产品市场采购贸易集采点。二是搭建市场开拓平台。组织开展 10 场“皖美制造 畅行全球”线上线下展会,50 场“皖美制造 千店出海”活动,覆盖跨境电商企业 1000家以上。三是搭建基地示范平台。联合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平台、外贸公司等在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一品一策” 专项培育示范,并在全省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

        第三,针对跨境物流不够通畅的问题,将会同交通、口岸、海关等部门,采取加密货运航线、拓展中欧班列、优化通关流程等措施,加快提高跨境物流效率。重点实施两个行动:一是实施通道畅通行动。积极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加密国际货运航线。在去年开行 27 列“跨境电商专列”的基础上,常态化运行“跨境电商+中欧班列”模式。深化与浙江“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合作,已推荐我省 63 个海外仓入驻,将继续推荐一批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平台开展供需对接。二是实施贸易便利行动。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加快提高通关效率。指导有条件的市加快建设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等基础设施。推动省内市场采购贸易通关一体化。

        第四,针对企业人才短缺、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将会同金 融、教育等部门,采取举办资本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营造贸易创新发展环境。重点办好两类对接活动:一是会同金融部门,举办“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暨资本对接会”,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探索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新模式。引荐符合条件的新业态企业对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二是会同教育部门,联合省内 20 所高校举办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校企对接活动。做大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跨境电商专业(2020年开设,每年培养跨境电商人才近百人),鼓励省内更多高校开设跨境电商等专业,并通过委托培养、共建实习基地等方式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更多跨境电商专业人才。 最后,再次感谢省政协各位委员、各界代表一直以来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商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的回应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 省政协委员卫文的提问

      海外仓是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可以让出口企业将货物批量发送至国外仓库,实施该国本地销售,本地配送,大大缩短配送时间,降低清关障碍。我省近年来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请问财政方面对海外仓建设有没有具体的支持政策?

  •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长才的回复

      海外仓主要是指外贸进出口企业在海外建设或租赁的仓储设施,自诞生开始,海外仓就不单单是在海外建仓库,更是一种对现有跨境物流运输方案的优化与整合。我省在研究出台跨境电商支持政策时,就将海外仓建设作为重要的支持内容。2018年,省政府专门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对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年仓库货物交易额1000万美元以上,按当年固定资产投入给予5%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可达200万元。同时,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租赁公共海外仓,按照不超过海外仓年使用费用1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反映公共海外仓建设门槛较高,很多海外仓无法达到标准,为此,我们进一步对海外仓建设标准进行了调整,2021年政策明确,只要海外仓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交易额500万美元以上,就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租赁公共海外仓补助金额最高增加到30万元。政策支持力度更大,条件更宽。

  • 省政协委员唐晓武的提问

      市场采购贸易作为对外贸易新业态,2021年在我省蚌埠市率先开展试点,能否介绍一下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以来取得的成效及合肥海关采取的支持举措?

  • 合肥海关副关长谢国柱的回复

      感谢委员的提问! 2020年9月15日国家六部门批准安徽蚌埠中恒商贸城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这是目前我省唯一的一家试点市场。经过前期的建设、准备和试单,2021年1月25日合肥海关1号公告安徽蚌埠中恒商贸城正式实施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截至2021年底,蚌埠中恒商贸城已实现市场采购出口11.04亿元。 作为监管部门,合肥海关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先后制定、出台《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和《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的十条措施》,推动跨地市合作制定省内市场采购通关一体化海关和商务监管方案。下一步,我关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发展:一是加快推进通关一体化省内组货模式复制推广,支持省内地市共用、用好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大力促进“皖货出海”;二是持续探索推进市场采购叠加跨境电商模式,因地制宜促进两种外贸新业态深度融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三是加强关际协调,应企所需畅通市场采购转关和一体化报关通道,推动市场采购+中欧班列联动,促进我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规范、健康发展。

  • 网友“盛世风”的提问

      我们是一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条件?日常经营中因为一些原因,我们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请问这些商品出口享受什么税收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张科达的回复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出口退(免)税备案;二是需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三是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四是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凭证的内容要与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内容相匹配。 关于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如您企业注册地在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宣城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只要通过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信息,并向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即使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2021年1月,我们会同省财政、商务部门发布了公告,对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企业出口货物如何享受免税政策进行了明确。

  • 网友“慢慢淘”的提问

      我是马鞍山的一家跨境电商企业。退货成本高、流程繁琐一直是我们做跨境电商的老大难问题。听说合肥实施了“跨境电商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大大提高了跨境电商退货效率。能否请海关介绍下此项政策,其他地区能不能复制推广?

  • 合肥海关副关长谢国柱的回复

      感谢您的提问! 近年来,我省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业务从合肥“单打独斗”到芜湖、马鞍山、安庆等各市“组合拳”协同发展,为我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注入新动能、提供新动力。 你说的跨境电商退货成本高、流程繁琐问题原来确实存在。为减轻企业负担,畅通退货“最后一公里”,让消费者“放心买、随心退”,去年我关在合肥、芜湖两市推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允许电商企业将原本设在综保区外的退货仓库整合到综保区内,在区内开展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作业,“一站式”完成退货全流程,既节省区内、区外都设仓库的成本,又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退货仓储服务,同时解决了消费者退货时间长、个人额度返还慢等问题。实施以来,区内某企业每月节省成本9.5万元。 下一步,合肥海关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应企业需求在马鞍山或其他地市推广这种模式,降低电商企业经营成本,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助力我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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